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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青山小区部分道路调整交通组织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进一步缓解青山小区内交通拥堵状况,提高小区道路通行效率,经2011年11月8日至11日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后,决定从2011年11月18日起,对青山小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调整如下:

一、青山路(花溪大道至黄岭路段)设置中间隔离护栏,沿线车辆实行右进右出,同时取消该路段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禁止停放车辆。

二、青山路、黄岭路部分路段合围成的道路实行单向通行 (见附图),单行方向为逆时针方向。

三、单向通行路段设置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仅限小型车辆停放),停车须将车辆停放在泊位内,停放在泊位外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车行道上禁止摆摊设点。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青山小区区域道路单向交通组织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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