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理论是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年来,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带领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加强对民族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着眼于研究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理论创新和政策完善为重点,以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和项目实施为支撑,全面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体系,为顺利完成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一民族工作根本任务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政策保障。
(二)总体目标。实施一批加强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的重点工程和研究项目,形成一批反映改革创新精神、体现时代特色、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提高转化应用水平,及时回答和解决民族工作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进一步适应形势任务对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的要求,使民族理论的科学性、指导性显著增强,民族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显著增强,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研究项目
(三)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研究。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立足中国国情,把握时代特点,深入研究现阶段民族问题变化的基本规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动民族理论创新发展。
(四)加强民族政策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研究。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根据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观点,深入阐释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举措,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探索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行政体制的有效途径。
工程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研究 |
(五)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关系现状研究。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关系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特点,研究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举措,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展现的各民族人口全国性分布的新格局,研究我国各民族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交融趋势。研究新形势下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特点、原因、趋势和对策。逐步建立民族关系监测、预警机制。
(六)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研究。深入研究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问题。着力研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问题,积极探索南疆三地州、四省藏区、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地区、滇黔桂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及哀牢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地区开发攻坚的有效途径。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牧区、边疆地区和大石山区等特殊类型地区的调研力度,研究制定措施更实、针对性更强的扶持政策。
(七)开展新形势下民族工作重大实践问题研究。顺应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新要求,深入研究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问题,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推动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地履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加强散杂居地区民族工作研究,深化城市民族问题与城市民族工作模式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权益保障、服务管理和教育引导的方法途径。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研究,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大对中东部地区民族工作的研究力度。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战略研究,深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文化建设方面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加强民族教育政策研究,探索深化民族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渠道。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和民族工作部门建设问题研究,着力推动解决少数民族考生在公务员考录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特殊问题以及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问题。加强民族与宗教关系研究,着力探讨促进民族和谐、宗教和顺、社会和睦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台湾少数民族研究,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
(八)加大世界民族问题研究力度。探索世界范围内民族问题的总体形势、发展和演变的特点与规律,研究借鉴其他多民族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民族问题、民族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比较研究。加强国际局势变化和国外突发事件对我国民族问题影响的研究,加强对涉及我重大国家利益的国外民族问题的研究,探索趋利避害、服务于我的有效途径。
工程2:新形势下民族工作重大课题研究 |
(九)深入开展民族问题舆情及引导机制研究。系统研究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对当前民族问题的影响,重点把握信息化背景下民族问题舆情生成和传播的特点与规律。建立和完善民族问题舆情搜集、跟踪、分析、疏导机制,定期形成研究报告。把握和研究新兴媒体民族问题舆情状况及其动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探索开展涉及民族问题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与引导研究,加强民族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影响力。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总结推广民族问题舆情疏导的成功经验,促进有利于民族和谐的舆情建设,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十)加强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教育。准确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对其内涵进行科学阐释,切实增强说服力、感召力和亲和力。建立健全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学校在内的宣传教育网络,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扶持建立一批专题网站,开辟报纸杂志专栏,开设广播电视专题节目。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民族团结教育重点教材建设,加强研究适合学龄前、小学、中学和大学教育的具有科学性、稳定性、系统性的教材和读物。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理论政策基础教材、精品课程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民族理论政策研究与教学的骨干教师。充分发挥直属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作用,编写、出版一批民族宣传教育通俗读物,推进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完善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的交流合作机制,共同策划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主题,共同办好有关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
工程3:加强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教育 |
(十一)建立民族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评价体系。着手研究评价办法,制定相关指标,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民族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十二)开展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中央关于促进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社会关注程度高、与少数民族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民族政策落实情况,要优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建议。
工程4: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十三)加强民族理论政策研究队伍建设。着力完善民族研究工作协作机制,有效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加强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研究专家数据库建设,建立民族理论政策特约研究员制度,完善民族工作决策专家咨询机制。继续举办全国民族理论中青年骨干培训、民族关系境外培训等重点培训班次。积极探索其他有效渠道,不断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敏锐性强、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大的民族理论政策研究骨干队伍。
(十四)推动民族理论政策研究机构建设。加强全国民族理论政策研究机构之间的联系,密切交流与合作。注重发挥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和中国民族政策研究会的作用。加强中国民族学与人类学联合会等学术团体建设。健全全国民族研究所(院)长联席会议机制。着力推动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建设。
(十五)开展民族问题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围绕提升我国民族问题研究国际话语权这一中心目标,积极参与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等重要国际学术团体活动。加强与中国民族理论学会、中国世界民族学会的合作。加大与国外民族问题研究机构的交流力度,拓宽合作渠道,力争在一些重点项目的合作研究上取得积极进展。积极参与民族问题方面的国际人权对话,发挥好民族研究团体和机构在我国公共外交中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院校或研究机构筹建世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
(十六)大力推进民族理论政策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切实加强对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的引导,完善课题管理办法,科学确定年度课题,健全招投标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规范经费管理和成果评奖办法,使研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工作大局。采取有力措施,对以往和正在展开的民族理论政策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和提炼,进一步转化为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作决策参考,进一步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和依据,不断推动民族工作向前发展。
工程5:民族理论政策研究队伍建设 |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十七)将本规划内容纳入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坚持和完善中的理论创新、政策完善、机制建设、成果转化以及各项工程和重点项目,都是少数民族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有效统筹、有序推进,切实保障本规划的完成。
(十八)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本规划由国家民委组织实施,国家民委研究室牵头(与国家民委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文化事业单位和民族院校承担相应任务,动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工作部门、有关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
(十九)提供规划实施的经费保障。国家民委在民族工作经费中设立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专项资金,同时整合有关研究经费,确保有关规划工程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同时探索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二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及时向规划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