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2011-2012年
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全县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确保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有效开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意见》(辽绿发[201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全县城乡结构调整、拉动经济增长、加强民生保障为工作目标,以全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建筑业做强做大、提升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乡环境为重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创新保障模式,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制定住房保障规划,坚持因地制宜,政府主导,市场化辅助,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规划设计,严格建设程序,坚持公平分配原则;建立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建立电子档案,加强动态管理。
(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立推进城镇化专门工作机构,完善推进城镇化各项工作制度,健全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机制,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推进城镇化实施规划;不断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向基层延伸,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城镇。
(三)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美化城市容貌,开展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四化”竞赛活动,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
继续开展城市主干道临街建筑立面整治。结合既有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对临街墙体立面进行墙体保温、涂料粉饰、违章悬挂物拆除、规范外探阳台、更换破旧木门窗等整治、装饰建设;对私自悬挂在建筑立面的广告进行拆除,统一规范商家牌匾,达到节能和美化效果,不断提升城市容貌整体形象。
启动垃圾处理“一场一站五点”建设工程。2011年完成城区垃圾分类及综合利用处理建设工程,完成青山沟镇、大西岔镇2个垃圾处理点建设工程;2012前城区建成垃圾压缩站1座,启动3个垃圾处理点;建设水冲公厕4座,更新垃圾运输车辆11台,翻建5座公厕。
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加快实施热电联产和集中热源改造,按
“一县城一热源”要求,对我县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进行科学周密论证,尽快启动热电工程建设,早日投入使用。利用两年时间拆除1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
实施城市饮用水提质工程。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改造城市供水设施设备,在2012年底前基本达到国家新标准。继续加强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提高节水型器具普及率。
加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实施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加快燃气管网改造步伐,继续对城市燃气储罐进行改造。加大清理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力度,全力保障市民生活用气安全。
新城区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制,推进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防汛能力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实施城市管理数字化工程,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实施城市绿化和水系建设工程。加强植树造林和公园绿地建设,完善公园设施和功能,加快主干道生态绿色景观建设,综合整治城镇区域内河及新开发建设人工河(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化绿化品牌和水系风景线。
加快景区内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步伐,严肃处理违规违章建设项目,不断提高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和管理水平。
(四)加快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进程。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冬期施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树立“辽宁建设无冬天”的新气象。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建立和完善防止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建筑业统计工作在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和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
(五)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推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实现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的城市规划设计。做好消防、地下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筑立面审批和城市雕塑管理机构,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修改认定、规划评估、公示公告、统一管理、行政许可的规范执行。做好控规备案、规划审批、验放线、规划核实、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加大规划批后监管力度,规范违法建设处罚程序,做好日常工作检查和专项工作督查。
(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物业经理、从业人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开展业务交流,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作用,协调各方妥善解决管理区域各类物业纠纷和矛盾。城区物业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物业信访投诉办结率要达到90%以上。开展经营行为检查,严格市场准入。推行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制度,引导业主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明确主管部门与街道、社区在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方面的职责和分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力度,制定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范围,简化使用程序,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作用。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正面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
(七)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加大城区和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县城的“6个一”工程。完成一座5公顷以上公园或大型文化广场、一个综合性体育场馆、一座自来水厂、一座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推进示范乡镇一座公园或文化广场、一座自来水厂、一座集中供热热源厂(站)、一座小型污水处理厂等项民生工程建设;启动实施全县乡镇垃圾、污水处理场建设工程。积极尝试乡镇垃圾的统一管理,不断完善乡镇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确保年内完成两个乡镇垃圾点建设工程和城区垃圾分类处理及综合利用建设工程。
落实镇(乡)、村规划编制指标,抓好镇(乡)、村近期建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加大村镇规划执法检查力度,查处乱批乱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村庄整治,按照“六项整治、八项建设”的要求,扩大村庄整治覆盖面。抓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管理,对乱堆、乱挖、乱占、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抓好村镇住宅建筑节能试点。推进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加快解决农村镇区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垃圾排放难等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八)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保持100%,在施工阶段保持在98%以上。加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验收等重要环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规模化应用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太阳能应用技术,并抓好示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抓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逐步建立用能管理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九)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和完善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以预防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强化“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继续健全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推行岗位任职考核制度,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开展“文明施工年”活动。
加强城市燃气、桥梁、供排水、风景名胜区和公园游园的安全管理力度和居民饮用水、居民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十)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减排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推进污染减排项目按期实施,保证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减排任务,确保城市空气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空气三项主要污染物监测浓度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城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要达到100%,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地表水ⅳ类以上水体比率≥50%的标准。
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施工、道路和运输扬尘控制以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氮除磷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妥善做好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全面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提高运营水平,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指标达标排放。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的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中水回用工作。
(十一)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快城市道路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城市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重点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占道、阻碍交通,影响行人通行问题。出租车逐步实现定点停靠。逐步取缔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违法营运,优化城市交通秩序。完善路面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中心城区路面监控率提高5-10个百分点。
(十二)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对早夜市、露天市场、城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占、占道经营、马路工厂、露天烧烤、店外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现象进行整治;大力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取缔城区生产、销售迷信产品行为和焚香烧纸等迷信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十三)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清理城市街路、居民区和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庭院环境卫生,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加强农村卫生保洁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构建整洁、卫生、有序、文明、良好的人居环境。
(十四)切实抓好建设领域信访稳定工作。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处理城镇建设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及时上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注重源头治理,形成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产生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信访专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
(十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工作。认真执行辽宁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报送和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制度,健全建设项目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体系,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和城乡建设统计队伍建设,搞好项目信息管理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提高建设项目信息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服务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夺取辽宁省2011-2012年度“绿叶杯”竞赛活动优胜县荣誉称号,对我县“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周 亮 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宋晓虎 县政府副县长
王瑞利 县政府副县长
孙 超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胡石昌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水利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党组成员、住建局局长胡石昌兼任。
四、检查考核办法
(一)检查评比工作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检查、日常考核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集中检查由县“绿叶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竞赛内容,结合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看书面材料、现场抽查等办法进行考核。日常考核由县“绿叶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定期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检查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绿叶杯竞赛信息》予以公布,县政府将把“绿叶杯”竞赛活动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各相关单位的考核结果将做为年终岗位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