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巍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561号)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保〔2011〕33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审核,核准陈巍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