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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场地要求》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场地要求》的通知
(2011年9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组织、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修订的《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场地要求》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推荐性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5039-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场地技术要求》(gyj39-89)同时废止。
附件: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场地要求(gy/t5039-20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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