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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先进典型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用地,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树立执法监察权威,有效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涌现了不少先进典型人物。为了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先进典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宣传工作,由各地区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推荐典型人物并上报事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

国土资源系统从事执法监察的在职在编人员(包括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工作人员)中,执法检查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典型人物。

二、宣传对象须具备的条件

1.严格执法,敢于碰硬,铁面无私,坚决查处,勇挑保护国土资源的重担,是国土资源的忠诚守护者。

2.善于攻坚,知难而上,锐意进取,推进创新,着力破解执法监察“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是勇破执法监察“三难”的攻坚者。

3.深入一线,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事业,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事业的忠实践行者。

4.心系群众、服务社会,化解矛盾,维护权益,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是人民群众权益的维护者。

5.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勤于学习,以身作则,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是优秀品质的示范者。

三、工作要求

本活动时间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上旬。2011年12月25日前,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本地区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推荐1名典型典型人物并上报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生动、具体,对典型人物要进行深度挖掘、准确定位,不面面俱到,不人为提高。事迹文字材料(4000字以内,可附图片、影像资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填写“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事迹材料另附,一并提交至厅执法监察局。

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直接进行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材料客观、真实、感人。活动期间,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借助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本地拟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活动开展情况。

联 系 人:阳运寿 028-87036230、87036229(传真)

电子邮箱:zhifajianchaju@126.com

附件:“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曾受过表彰的情况

 

主管单位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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