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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县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报


【颁发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9]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两基”督导评估方案》和《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自治州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组,先后四次对2008年县市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宣传工作得到了加强。按照《昌吉州关于认真做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积极开展了“两基”迎“国检”宣传报道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普九”工作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按照《昌吉州全日制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校三级学籍管理网络。对区、州督导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使档案资料更加完善。 (三)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完成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小学生均校舍、实验仪器、劳动设施、教学器材和图书、电教、信息技术的配备标准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教育经费做到了逐年增长。昌吉市、呼图壁县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了“三个增长”;大部分县市农村转移支付资金都能按要求足额拨付到位,部分县市设立了教育经费核算管理中心,实行集中核算,统筹管理,杜绝了资金被挤占、挪用。奇台县对近三年欠征的城市教育费附加19.65万元,欠拨的农村转移支付资金377.5万元,欠拨的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417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五)扫盲工作扎实有效。把扫盲教育与开展科技之冬工作相结合,与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全面开展了扫盲工作,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六)幼儿学前教育水平得到提高。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1.74%,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4.69%以上。 (七)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不断创新。各县市职业教育取消了学生年龄和户籍限制,实施全年招生、弹性学习制度,逐步形成了州直以发展高职为主、县市以发展中职为主、乡镇以发展初职为主的职业教育体系。 (八)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全面完成,民汉合校进程加快。各县市采取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办法,制定了中小学布局再调整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科学配置财力和人力资源,保证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职责不清、配合协调不到位。部分县市相关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履行教育职责不够;部分县市、乡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和对口帮扶学校制度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二)普查数据的核对与排查不彻底。大部分县市“去向不明”人员数目较大,排查、取证工作不扎实。 (三)县市、乡镇、学校均存在“两基”工作档案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部分证明材料不规范,缺乏可信度。 (四)县市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的验收标准。由于国家和自治区办学条件的提高,目前,各县市办学条件不达标的问题又显现。除已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15457万元,尚需建设资金11902万元。 (五)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各县市普遍存在户外体育设施安装不牢固、学生宿舍明火取暖等安全隐患;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和昌吉市部分学生食堂、宿舍的卫生、用水、用电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呼图壁县部分学校安全通道不畅;玛纳斯县三中校园上空横架着高压电线;阜康市三中、奇台县三校、四校的校园内仍然有私人住房;木垒县部分学校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西吉尔镇学校接送孩子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不完善。 (六)部分县市未能完全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没有做到足额征收。 1.近三年县市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共欠拨5669万元,其中阜康市欠拨281万元,玛纳斯县欠拨760万元,奇台县欠拨1231万元,吉木萨尔县欠拨1882万元,木垒县欠拨1516万元。 2.近三年欠征欠拨城市教育费附加共计1015.1万元,其中:玛纳斯县欠征欠拨381.81万元,呼图壁县377.55万元,吉木萨尔县4.94万元,奇台县4.94万元,木垒县10.86万元,昌吉市235万元。 3.部分县市对农牧民文化技术培训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部分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实验场地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 4.教育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呼图壁县、木垒县、阜康市至今没有按“校财局管校用”管理体制,建立教育核算站。 (七)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各县市不同程度的存在课程开设不齐、以考试成绩排名次、中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体罚辱骂学生等现象。阳光体育活动不能正常开展。 (八)幼儿教育发展不均衡。幼儿园建设公民办、城乡、民汉间布局不够合理,不能满足幼儿入园的需要。 (九)职业教育发展有待于深化。各县市对职业教育发展认识不够,对农牧区初、高中毕业生如何强化职业教育没有相应政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专业设置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硬软件设施、教学用地短缺,没有稳定的实验、实训基地。 三、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两基”工作的整改力度。各县市政府要按照自治州《“两基”迎“国检”督导检查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及时整改遗留问题。 1.普及程度、师资队伍、教育经费、管理与质量、扫盲教育指标中存在的问题要在2009年3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各项指标要全部达到规定验收标准。 2.办学条件指标中,体、音、美、卫、劳器材,实验仪器,图书资料、电教、信息技术设备配备不足的问题要在2009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毕,各项指标要全部达到规定验收标准。 3.普通教室和生活服务用房短缺问题,要在2009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其他校舍短缺问题可分三年有计划完成。 (二)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要结合县域内人口分布和经济状况,进一步加强“双语”幼儿园建设,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提高幼儿教育普及率。依法恢复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增加政府对公办幼儿园的政策支持与经费投入。进一步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昌州政办发〔2006〕97号)精神,依法加强管理,使民办幼儿园在水、电、暖、卫生费等收费中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三)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从2009年起,严格执行自治区普职招生计划安排,实行由政府出资对持有本地农村户口的初中生和未考取大学的高中生免收学费的二年和一年职业教育,以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为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按照县域经济、人口、地域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认识和经济收入,坚持优化资源、提高质量,初中相对集中、小学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一步研究、调整学校布局,切实保障布局调整后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安全。 四、督导评估结论 经自治州督导检查评估组综合评估,木垒县216.5分、奇台县238.77分、吉木萨尔县237.14分、阜康市253.41分、昌吉市244.56分、呼图壁县222.42分、玛纳斯县239.10分。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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