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赵维民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527号)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赵维民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幸福寿报〔2011〕153号)收悉。经审查,赵维民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