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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南成品油管道北海段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11]2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南成品油管道北海段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1〕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强成品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确保西南成品油管道输油安全,经市政府同意,成立西南成品油管道北海段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毛艳琼 副市长
副组长: 何小龙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桂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阳 春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南宁管理处处长
成 员: 伍克达 市发改委纪委书记
裴德西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 陆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 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润龙 市林业局副局长
辛序林 市综治办副调研员
唐汉坤 市防汛办副主任
梁钧平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覃仲林 铁山港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黎寿强 银海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何来国 合浦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祝 平 中石化北海异地改造炼油厂总工程师
廖有雄 中石化广西北海石油分公司副厂长
陈思彬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北海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林桂明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陈干义同志担任,成员从有关单位中抽调。联系电话:2091379。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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