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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11]2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北政办〔2011〕2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和全市“清剿火患”战役要求,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维护社会安全与和谐发展,确保第24届世界客属恳亲大会顺利举办。市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至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确保效果
今年,我市“119”消防日宣传活动要突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关注生命安全,关注社会和谐,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以“防火墙”工程为载体,以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和宣贯《纲要》为重点,突出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的教育和实践,实现宣传“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的四化目标,增强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各单位要及早制定方案,掀起一次宣传高潮,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降低我市的火灾发生率。
二、丰富内容,广泛宣传
在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我市将以广场消防宣传、“清剿火患”新闻发布会、消防摄影大赛等活动为重点,采取举办消防文艺晚会、消防演练、开放消防站、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媒体广告、楼宇电视、手机短信、报纸专版等手段,向学校、家庭、社区、企业、农村、渔港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浓墨重彩地推动我市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渔港”。
三、全民参与,重在普及
在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要以围绕重点,突出主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政府、社会和消防部门“三位一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工作引向深入。
(一)各级政府和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活动。
1.县区政府要大力支持辖区内开展的各项消防宣传活动,对群众性宣传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消防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2.大力宣传《纲要》。“119”消防日期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大力开展《纲要》的宣传和学习,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利用led显示屏播发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开展“五个一”活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举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参观一次消防站,在本单位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二)消防部门组织协调的宣传活动。
1.举办“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为扩大今年“119”消防日的影响力,消防支队应于11月9日前在北部湾广场举办全市“119”消防日启动仪式,现场进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火灾隐患举报;各级消防站要同时向社会开放,邀请媒体记者、社会群众参观体验。
2.召开“清剿火患”新闻发布会,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召集新闻媒体,发布“清剿火患”战役战况,曝光一批火灾隐患,通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在新闻媒体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收到举报依法查处,彻底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构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3.举办消防摄影大赛。宣传活动期间,消防支队将举办北海市第四届消防摄影大赛,开展消防主题摄影活动,消防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摄影爱好者深入社会生活和消防警营,创作精品,以影赛促进群众对身边消防安全的关注,力争办出特色、提升档次。
4.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利用城镇街道、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场所的led灯等播发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语,利用手机短信、微博等向公众发布各类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警示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5.铺开消防站开放体验活动。一是在向社会单位、学校师生和广大群众开放消防站,组织群众体验楼层逃生、烟道逃生、扑救初起火灾等项目,学习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二是组织新闻媒体随警体验,参加一至两次出警,体验消防器材项目,建立沟通与理解,借助媒体宣传消防官兵的工作与生活,赢得社会对消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6.组织消防文艺演出队到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农村、渔港进行消防宣传巡演,扎实做好消防宣传“六进”活动。
7.设立消防宣传专版专栏。在电视、电台、报刊设立消防宣传专版专栏,利用网络微博、手机短信平台创设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播发消防知识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相关内容,大力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沟通,协调配合
在此次活动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把我市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一)民政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各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展宣传活动,特别要做好居住密集、火灾危险性大的居民区的秋冬季节防火宣传,通过组织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醒居民群众加强用火用电管理。
(二)工商、文化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和公共娱乐场所加强生产经营中的防火宣传教育和管理,利用卡拉ok厅、楼宇电视、大型电子屏幕播放消防公益宣传片,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出一次消防黑板报,提高企业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认识。
(三)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宣传。在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教育部门要发动全市中小学校建立“消防安全网络教育课堂”,发挥网络教育优势,向在校师生普及消防知识;卫生部门要督促各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对本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自查、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医疗单位的消防安全系数。
(四)广电、科技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要把“119”日消防宣传活动作为“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延续,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优势,向群众大力宣传消防科普知识,曝光火灾隐患,普及火灾的危害、防范和控制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全市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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