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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弗耶尔豪森交响乐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17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弗耶尔豪森交响乐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737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62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华盛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奥地利维也纳弗耶尔豪森交响乐团一行52人,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30日到北京市等地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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