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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丛雪松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产险[2011]1515号)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1]15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丛雪松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515号)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丛雪松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财字〔2011〕3、8号)收悉。经审核,丛雪松、廖迎辉、王晶、张爱民、李三保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丛雪松担任你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廖迎辉、王晶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张爱民、李三保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艾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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