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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技工院校综合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2011年我省技工院校综合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技工院校综合情况统计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人社统os1号《技工院校综合情况》(附件)。该电子表可从http://www.gd.lss.gov.cn或http://www.gdjys.org.cn下载。

二、请按照报表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填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按时上报,不得迟报、拒保、虚报,确保圆满完成统计任务。

三、市属技校应向市局报送报表,市局审核后集中报送省厅,部省属技校直接报送。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5日前将《技工院校综合情况》纸质和excel电子表各一份报至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四、各市局也可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smis20121.0报送市属技校综合情况报表。

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

联 系 人:吴立波

联系电话:020-83192267

传真:020-83352965

电子邮箱:zhk@gdjys.org.cn

附件:技工院校综合情况表及主要指标解释和栏目关系(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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