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豫交法[2011]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交法〔2011〕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交政法发﹝2010﹞789号)和《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字[2011]160号)的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行业行政执法形象,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省厅制定了《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交政法发﹝2010﹞789号)的要求,尽快解决当前我省交通运输执法形象混乱、标志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在初步试点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树立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代表党和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社会管理职责,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当前,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信誉和公信力面临严峻考验。执法形象不统一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交通运输和谐执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努力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二)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交通运输行业凝聚力的重要载体。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是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是进一步树立共同价值理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思想基础和重要保证。以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的执法形象建设,体现了“三个服务”的价值选择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精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核心价值、执法理念、执法文化的认同感,有利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价值观,更好地弘扬和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
(三)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做好“三个服务”、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三个服务”是新时期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通过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统一的外观形象便于开展外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作风和纪律,增强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塑造我省交通运输服务型行业的新形象。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1.统一标准,提升形象。按照部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综合执法为重点,对外实现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做到标志标识一致、醒目,人员服装、场所外观统一。
2.强化管理,提高素质。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准入管理和执法风纪建设,提高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增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主要内容
力争到2012年底,统一全省行业执法形象,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综合执法为重点,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形象。
1.统一执法标志: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肩徽、肩杠、肩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带、臂章、反光背心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标志,由国徽、方向盘、锚、缆绳、橄榄枝和绶带六种元素组成,颜色以深蓝绿色、金黄色为主。深蓝绿色是交通运输的标准色,取自江海和公路的自然色;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方向盘代表公路交通和正确的前进方向;锚代表水路交通,寓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平;缆绳寓意依法行政和服务的本质属性;橄榄枝象征和平、安定和正义;绶带象征神圣和荣誉。其他标志标识通过各种元素的组合,在整体风格上保持一致,用数字、文字标志表明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综合执法等执法门类和执法区域,便于公众识别监督。
2.统一执法证件:包括统一尺寸、样式的ic卡式执法证和皮套。ic卡式执法证印有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内置芯片储存有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年审记录等数据,与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配合,实现对执法队伍的动态管理。皮套分为折叠皮套、胸卡皮套、胸挂皮套三种,印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字样,和ic卡式执法证配套使用。
3.统一工作服装:包括日常执法服饰和应急执法服饰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标志服以及反光背心、帽子等组成。工作服装式样沿用相关标志的基本元素和颜色。同时,根据行业内各执法门类,分别设计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不同门类的执法臂章,区别行业内的不同执法门类。应急工作服装为印有“河南交通”字样的多功能服、作训服、反光背心等。
4.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包括各类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和立面色带,整体沿用深蓝绿色,风格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志相统一。配有黄、白辅助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执法机构中英文名称,易于识别,方便于服务人民群众。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9月-11月)
(1)成立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3)召开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4)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政策统一、标准一致、协调联动。
2.建设实施阶段(2011年11月一2012年12月)
各单位要按照形象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制定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明确阶段性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督查整改阶段(2012年11月-12月)
要把形象建设工作纳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将建设成果作为衡量法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边建设,边考核。省厅将在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对各单位建设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考核,对于没有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实施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元月一6月)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地、本单位执法形象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情况总结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省厅政策法规处。省厅将组织验收评比,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验收情况,推广一批典型经验,表彰一批执法形象建设示范单位。
四、职责分工
(一)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负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
省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执法形象建设综合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建设方案,细化建设标准,督导建设进程,验收建设成果,并联合厅科技处、通信中心具体做好执法证件统一工作。
厅财务处、规划处负责建设经费保障,一是争取部的资金、政策支持;二是加强与省财政厅和发改委的沟通协调,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统一执法证件经费和统一基层执法场所外观补助经费及时到位。
厅公路局、高管局、运输局具体负责统一工作服装、执法标志工作,指导、监督各基层执法单位做好执法场所外观统一工作,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落到实处。
厅办公室、运管办、路政处、监察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省辖市、县(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具体负责本地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并明确完成时限,调动各方面资源,积极筹措执法形象建设资金,按时高质量完成执法形象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三个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工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力争2012年内完成。
(二)加大投入,完善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执法形象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明确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三)强化标准,确保统一。要坚持政令统一,严格按照省厅各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工作协调。各单位要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措施计划纳入法制工作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配置、统一行动、统一考核。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强化监督,要通过执法形象竞赛比武、评选执法形象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开展执法形象建设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进展。
(四)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执法标志和工作服装发放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发放范围,重点装备一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要做到执法标志使用规范,着装整洁统一。要严格执法风纪,强化装备管理,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