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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1]1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1〕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只升华  副市长

副 组 长:王敬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程怀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绍洪  市教委副主任

董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庆和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茂东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徐 欣  市市容园林委副巡视员

申长虹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劲松  市综治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组织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开展,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程怀金兼任。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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