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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为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订阅2012年党报党刊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市委统一要求,律协党委将用留存党费统一为各律师所党支部订阅2012年《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为各支部书记订阅《深圳特区报》。由于部分律师所已变更地址,党办需重新统计。请各所党支部认真填写投寄地址及联系人等信息,于2011年10月31日(周一)前将表格传真或e-mail至律协党办。

联 系 人:陈银玲

电话/传真:83025756

e-mail:linglingchen@126.com

附件:2012年订阅党报党刊的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通讯地址表格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1年10月27日

附件:2012年订阅党报党刊的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通讯地址表格
经办单位: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
单位名称《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投寄地址《深圳特区报》投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电话/传真:83025756电子邮箱:linglingche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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