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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梧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梧政办发[2011]2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22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学军副市长

副组长: 陈景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蓝明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覃柱材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徐文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廷市财政局局长

周炎坤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福安市环保局局长

韦 俊市住建委主任

朱 钢市水利局局长

莫炯升市农业局副局长

温 伦市文新局局长

刘红明市广电局局长

冼秋莲万秀区区长

罗伟雄蝶山区区长

覃震西长洲区区长

李彤华苍梧县县长

覃 颂岑溪市市长

黄东明藤县县长

宋彤宇蒙山县县长

领导小组是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直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部署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研究解决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关系,组织指导和检查基本农田划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炎坤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由领导小组自行发文,同时报市政府备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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