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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85号――关于发布《土壤可交换酸度的测定氯化钡提取-滴定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85号)


关于发布《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钡提取-滴定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钡提取-滴定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钡提取-滴定法(hj 631-2011);

二、土壤 总磷的测定 碱熔-钼锑抗分光光度法(hj 632-2011)。

以上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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