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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做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1]2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做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办函[2011]2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现将《文化部关于做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文政法函〔2011〕20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本地区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具体方案的审议、批复,确保在2012年上半年完成中央确定的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文化部关于做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文政法函〔2011〕209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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