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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永定湖雷至城关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函


【颁发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函[2011]1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永定湖雷至城关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1〕16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永定湖雷至城关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财〔2011〕55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永定湖雷至城关高速公路永定东(永定县湖雷镇上湖村)、永定北(永定县西溪乡礼田村)互通式立交处设立永定东、永定北2个通行费收费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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