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11〕14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63号)以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09〕159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根据《办法》,考评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省驻淮有关单位),部分乡镇政府和重点涉民涉企的基层站所。
二、考评内容
一是政务公开的机制建设。(1)领导重视;(2)制度建设;(3)纳入单位的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4)明确机构,指定专人。
二是网上信息更新发布(网上测评方案见淮南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hnzwgk.gov.cn滚动窗口)。
三是工作互动和反馈。(1)及时向《淮南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专报》投稿;(2)认真及时反馈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工作安排和部署。
三、考评方式
原则上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考评,结合今年工作重点。考评满分100分,由五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占10分、网上测评占35分、民主评议占20分、考核占30分、社会评价(网民打分)占5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占4分)
市政府目标考核(占5分)、依法行政考核(占10分)
精神文明单位考核(占2分)、“政风评议”考核(占10分)
政府网站考核(占40分)
乡镇政府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对县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范围(占20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政务公开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自评和总结报告工作(见淮南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hnzwgk.gov.cn滚动窗口),得分项目要依次提供证明得分附件(或发布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的指定地址)。自评和总结报告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实施网上测评和网民打分方案,切实保障网上测评工作有序进行。网上测评结果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市政府纠风办在市政府审定2011年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结果后,及时将政风评议结果中政务公开部分评议得分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四)市财政局负责对各单位财政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单位行政职权清理工作进行考核;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建委负责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于2012年1月20日前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五)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在2012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打分工作,并根据规定比例将各单位自评、网上测评、民主评议、考核、社会评价的合成得分,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联系人:李亮联系电话:6678060
邮 箱:ahhnzwgk@163.com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