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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港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港市政府

【发文字号】 贵政办[2011]2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港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政办〔2011〕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领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8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8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港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蔡锦军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郭 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龚贵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炎林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覃小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余伟红 市农业局副局长

甘德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向东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覃永琳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光辉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维皓 市林业局副局长

何基础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协调解决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何基础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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