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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美国WEED INSTRUMENT COMPANY INC.注册登记确认书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1]1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美国weed instrument company inc.注册登记确认书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180号)


美国weed instrument company inc.:

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变更申请书》收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所从事核安全设备相关活动的能力,我局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注册登记确认书法定代表人由“rayyaneh oskoui”变更为“joe cheatham”。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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