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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生妇科医院办理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卫人医政[2011]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生妇科医院办理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1〕101号)


深圳市玫瑰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医院名称、主要负责人及医院开业验收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我委组织专家对该医院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和复查,专家组认为该医院基本符合妇科医院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医院的名称由深圳知音妇科医院变更为深圳民生妇科医院,其主要负责人由冯建华变更为李宏柏。

二、同意深圳民生妇科医院办理执业登记注册,核定事项如下:

(一)机构名称:深圳民生妇科医院

(二)类别:专科医院

(三)法定代表人: 黄忠文

(四)主要负责人:李宏柏

(五)地址:宝安区龙华街道龙观路大浪路口万家园b栋

(六)床位:30张

(七)诊疗科目:妇科、妇女保健科、麻醉科、中医科(妇科专业)、内科(门诊)、儿科(门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八)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该医院的医护人员必须符合法定的资格条件并办理执业注册。请你公司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委领取该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四、要求该医院加强聘用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医院管理核心制度,保障医疗安全。消毒供应室要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医院建筑涉及改建、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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