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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授权签署并履行遂宁至广安、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特许权协议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1]2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授权签署并履行遂宁至广安、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特许权协议的复函
(川办函[2011]273号)


遂宁、广安、南充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授权签署并履行遂宁至广安、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特许权协议的请示》(遂府〔2011〕114号)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原则同意授权你们签署并履行遂宁至广安、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bot项目特许权协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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