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33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精神,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每次放假前请各单位将值班名单报市政府总值班室(传真:82763833)。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