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产业园区“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7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产业园区“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哈尔滨市产业园区“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科学合理规划我市产业园区布局,全力推进园区功能优化和产业提升,形成产业特色和产业集聚,实现园区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已有26个重点产业园区,其中,国家审批的4个,省政府审批的13个,省市有关部门审批的9个。
(一)空间发展布局
全市已构建“南、北、东、西和城区外一县一园”的产业园区发展布局。南:哈南工业新城;北:江北科技创新城、利民经济开发区、松北经济开发区;东:哈东新城;西:哈高新区迎宾路、道里新榆工业园区。全市26个重点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783.71平方公里,其中,城区内14个,总规划面积539.44平方公里;城区外12个,总规划面积244.27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以工业集中区为核心、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产业基地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二)园区产业发展
2010年,全市26个产业园区共有工业企业2750户,实现工业总产值1125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80户,实现工业总产值1060亿元,同比增长23.6%,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总量的44%。现已初步形成了装备、食品、医药、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集聚。
(三)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产业园区发展速度较快。2010年,全市26个产业园区启动开发面积203.71平方公里,占全部规划面积的26%;80%以上的产业园区实现了“五通一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服务模式等方面与园区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与同类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园区管理职能分散,园区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统筹指导;产业布局随意性、同构问题严重,缺乏统筹规划,难以实现错位发展;园区开发面积占规划面积比重低,投资强度弱。
二、园区发展的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布局、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跨越发展”的原则,各产业园区优先发展“十二五”确定的优势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以园区产业集聚、提升、发展为途径,坚持高端制造、低碳发展和新兴引领的发展理念,提高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依托,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提升产业园区竞争能力;以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为重点,市、区县(市)联手营造发展新优势;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确定各产业园区产业功能,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大部分工业企业集聚在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内发展,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成龙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产业集聚度达到65%,比“十一五”期末提高21个百分点;全市产业园区年工业投资、工业总产值、实现税金等各项指标平均增速力争比相对应的全市各项指标平均增速分别高5个百分点。其具体目标是:
1.园区产业规模。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600亿元,年均增长28%,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比重达到65%。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园区1个,500至1000亿元园区1个,100至500亿元园区4个。
2.园区建设规模。“十二五”期间,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整体要求,到2012年,全市产业园区累计新增启动建设面积30平方公里;到2015年,累计新增启动建设面积150平方公里。形成30平方公里以上园区5个,其中哈南工业新城形成100平方公里以上巨型园区(超出全市总体规划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编制乡镇规划)。
3.园区投资规模。“十二五”期间,全市园区总投资额累计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30%。其中,累计新增投资额亿元以上工业项目400个,年均新增80个。
三、发展重点
以产业基地为载体,以产业链为纽带,加快产业集聚,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明确园区产业定位,推动产业升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
(一)推动主导产业加快发展
做大做强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化工、电子信息5个优势产业,到2015年,分别实现工业总产值800亿元、1500亿元、440亿元、190亿元、600亿元,分别年均增长32.5%、24%、24%、18%、27%,5个优势产业达到和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民用航空4个新兴产业,到2015年,4个新兴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年均分别增长30%、33%、20%、27%,均达到总量全省排序第一、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
1.南部工业集中区。以哈南工业新城和阿城经济开发区为载体,重点实施“南拓”发展战略。到2015年,南部工业集中区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920亿元,同比增长29%。
以哈南工业新城为载体,重点实施“南拓”发展战略。围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城新兴工业园区、哈尔滨平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哈尔滨五常牛家工业园区、哈尔滨机电工业园、阿城新华新区、阿城舍利省级工业小区、双城周家工业园区、哈南工业新城南岗工业园区、香坊食品医药工业园区等总规划303.92平方公里的10个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到2012年,完成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与哈尔滨机电工业园、南岗工业园区、香坊食品医药工业园区和双城新兴工业园区等园区之间的道路贯通,初步形成连片发展的格局;到2015年,实现哈南工业新城内的10个园区间道路全部贯通,围绕核心区形成产业集聚、相互支撑、配套成链、超百平方公里的巨型工业园区。重点鼓励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航空航天器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农机装备制造、农副、食品、饮料加工制造、有色金属加工、led应用和云计算产业。哈南工业新城10个园区的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8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9%。
以阿城经济开发区为载体,鼓励发展冶金、建材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0亿元,年均增长20%。
2.北部工业集中区。以江北科技创新城、利民经济开发区和松北经济开发区为载体,重点实施“北跃”发展战略。到2015年,北部工业集中区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220亿元,同比增长30.7%。
以江北科技创新城为载体,重点实施“北跃”发展战略。围绕总规划面积137.2平方公里的科技创新园和科技产业园进行开发建设。到2015年,启动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构建高新技术研发、高新技术孵化、高新技术市场3个体系,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光机电产业、led产业、云计算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70亿元,年均增长29.5%(含迎宾路高新区)。
以利民经济开发区为载体,重点打造全省最大生物工程产业基地。到2015年,开发区启动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其中生物工程产业基地启动面积20平方公里。重点建设医药制造、生物医药、农副食品、饮料加工制造、装备制造和新型建材制造等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50亿元,年均增长29.5%。
以松北经济开发区为载体,重点发展烟草制造和专用设备制造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年均增长70%。
3.东部工业集中区。以“一区两镇”(即宾西开发区、宾西镇、蜚克图镇)为载体,重点实施“哈东新城”战略构想。在哈东新城68.5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范围内,重点构建对俄贸易出口加工基地、led光电园、数码焊接园、农副产品深加工园。围绕宾西开发区、宾西镇和阿城区蜚克图镇建设,重点鼓励发展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制造产业。到2015年,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20亿元,年均增长29%。
4.各县(市)工业集中区。依托工业园区,提升载体功能,承接市区产业转移,形成产业集中、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基地,重点实施“强县”战略。根据各县(市)的地域、产业、资源等优势,重点鼓励发展农、林、牧产品深加工及特色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亿元,年均增长20%。
(1)双城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食品和饮料加工制造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年均增长20%。
(2)尚志市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和饮料加工制造,木材加工及制品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年均增长20%。
(3)延寿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制造和纺织制造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亿元,年均增长20%。
(4)巴彦工业示范基地,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制造、木材加工及制品和轴承制造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年均增长20%。
(5)木兰奉贤园区,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制造、柳编制品和纺织制造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5亿元,年均增长20%。
(6)通河工业示范基地,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制造、木材加工及制品产业、非金属矿产加工及制造和医药制造。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亿元,年均增长20%。
(7)方正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石英硅加工、农副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及制品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亿元,年均增长20%。
(8)依兰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煤化工产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产业。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8亿元,年均增长20%。
四、主要措施
(一)制定产业园区实施意见,推进园区科学有序发展
制定出台《哈尔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产业园区晋档升级评定范围、标准和审核认定程序;建立重点产业园区晋档升级和对园区干部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凡通过评定标准和程序纳入全市管理的重点产业园区,均应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制定支持产业园区、鼓励类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限制类产业项目的惩处措施。
(二)强化产业定位,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根据各产业园区的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制定《哈尔滨市产业园区鼓励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明确鼓励、限制产业,形成错位发展、各具特色、功能完备、有机链接的产业园区空间布局。鼓励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定位的园区,引进和扶持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业,通过产业链的配套和延伸,助推主导产业快速扩张,带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对限制产业项目和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重、淘汰类的项目不准入园。
(三)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按照园区总体规划,适当超前进行园区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平整土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有针对性地抓好有利于特殊产业发展的生产要素供应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同时抓好现代物流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按照产业升级、产业集聚、产业配套等发展需要,为主导产业、带动项目、配套产业项目预留发展空间。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工业园区内面向产业服务的融资贷款、培训教育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入园项目和企业提供社会化优质服务。
(四)建立园区考核机制,促进产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由市工信委负责制定全市产业园区考核办法,并牵头对园区进行审核、指导及年度考核工作。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不含国家级开发区),由区、县(市)政府组建,代表一级政府对园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将各产业园区开发面积、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业集中度、产业集聚度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
(五)完善园区管理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按照产业园区的审批级别分别授予相应的管理权限,指导各产业园区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各产业园区要按照市工信、统计部门的要求,建立园区统计报表监控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动态发展变化情况,并认真做好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建立产业园区信息网络化体系,提高园区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