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福清东瀚东鑫屠宰点等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定点屠宰资格的批复
(榕政综〔2011〕192号)
市商贸服务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取消福清市东瀚东鑫屠宰点等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请示》(榕商〔2011〕260号)悉。福清市东瀚东鑫屠宰点等4家屠宰企业未能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完成整改与换证等工作,经研究,同意取消福清市东瀚东鑫屠宰点、福清市上迳上隆屠宰点、闽清县省璜屠宰点、连江县坑园可门港屠宰点等4家屠宰企业定点屠宰资格。
此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