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十二五”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1]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治州“十二五”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自治州“十二五”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办发〔2011〕29号),以及《自治区“十二五”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面向基层、关注民生,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推进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不断提升全州公民的科学素质,为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基本建成,全州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在2010年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升,全面达到自治区要求的标准和水平。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循环经济、低碳生活、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方式的转变,为我州科学发展和后发赶超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以“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州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有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全州不同地区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以“五大基础工程”推进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技传播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不断完善,科普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的基本科普服务实现公平普惠,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继续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团委。
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文明办,州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州妇联、社科联、科协。
主要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增强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观察分析能力、科学实践能力和探究创新能力。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大力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农牧区教育事业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和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培养并增强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具体措施: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少数民族学前两年民汉“双语”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将学前教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健全幼儿园准入、督导评估制度和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科学启蒙教育,大力宣传科学知识和方法,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州教育局、团委、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一个为牵头单位,下同)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实施修订后的科学等课程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使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普遍提高,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培育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办好州内初中班,招生规模逐步扩至300人。少数民族中小学基本普及民汉“双语”教育,全州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达到总数的80%。(州教育局、团委,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协)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丰富多彩的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全州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大力发展和改革职业教育,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序衔接的职业教育格局,毕业生的就业与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州教育局、团委,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科协)
--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组织科技和教育工作者与青少年开展面对面科技交流活动。开展青少年科技节等各类科技传播竞赛活动,提高青少年动手、动脑和科学实践能力。发挥科技场馆、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普培训、科学调查、科学体验和科研实践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州教育局、团委,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文化局、广电局、妇联、社科联、科协)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各中小学校成立科普协会(科普小组),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学校科技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创造活动,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州教育局、团委,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文化局、广电局,妇联、社科联、科协)
--发挥家庭教育在提升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和支持未成年人参与科学实践活动的家庭保障条件。(州教育局、团委、文明办、妇联、社科联、科协)
(二)继续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州农业局、科协。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州文明办、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主要任务:
--面向农牧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应对突发事件,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三大战略”,加速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和“八大基地”建设与“六大产业”发展,用现代发展理念和科学技术引导培训农牧民,提高其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新的新型农牧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州内外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重点提高边远落后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具体措施:
--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科学教育活动,建立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发挥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广校、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州农业局、科协,州委组织部,州民宗委、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文化局、环保局、卫生局、农科所)
--继续深入开展农牧民致富技能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就业创业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农牧民致富技能“一户一人一技”培训工作和“一户一人”转移就业活动。组织实施“科技之冬”等各类科普培训活动。依托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基层农技推广与改革示范县建设项目、科普富民兴边行动、星火科技培训项目、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特色林果适用技术推广项目等各类涉农项目工程,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农牧科技培训工作深入发展。(州农业局、科协、民宗委,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州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财政局、安监局、农科所、团委、妇联、社科联)
--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农牧区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三学三比”、“千家农家女·百项新技术”、 “共青团科技播火专家行”“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科普走进新农村”等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宣传和结合农时、农事需要组织的各种送科技下乡活动。(州农业局、科协,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民宗委、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农科所、团委、妇联、社科联)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和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技推广中心(站)、农技服务热线、科普惠农服务站、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各类组织和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农村基本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和为农服务的长效机制。(州农业局、科协、科技局、民宗委,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农科所、团委、妇联、社科联)
(三)继续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安监局。
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环保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主要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全州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具体措施: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相关要求,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自治州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自治州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促进用人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建设,建立健全带薪学习等制度,鼓励员工在职学习提升素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总工会、安监局,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环保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制定并实施相关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活动,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开展以“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新技术、创低能耗、创快速度”为内容的“五创”劳动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职业技能竞赛、“巾帼文明岗”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激励职工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当工人先锋号”、技术能手和创新能手。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推进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项目。组织州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参加技能培训活动。继续实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总工会、安监局,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的需要,加强“六大产业”和其他优势资源勘探开发利用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相关研修班,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安监局、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环保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科普助力企业发展等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和同业技术交流活动,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总工会、安监局,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环保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四)继续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贯穿于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的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
--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以及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调动各族干部职工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重点,大力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使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为实现全州科学发展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具体措施:
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围绕自治州重大战略部署,开展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重点对象,对县市、乡镇党政领导、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科技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治州科学跨越和走在前列重大战略部署以及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完善和巩固“4211”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健全激励约束、投入保障等机制。举办新型工业化与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城乡规划建设、公共卫生管理与食品安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环境保护、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专题培训班。(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科技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员招考录用、选拔任用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继续开展县处级后备干部培训学员科学素质的考核测评工作。(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
--将领导干部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情况纳入自治州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州科技局)
--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科学普及任务和目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州文明办)
--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继续以自治州党校、行政学院为主渠道、主阵地,加大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力度,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学计划。(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普及现代科技知识。邀请国家、自治区院士专家,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讲授科学知识或专题辅导报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参观学习,增强加快科学发展的能力。(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科技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州科协、妇联。
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文明办、总工会、团委、社科联。
主要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具体措施: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把科普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科普活动月、全民阅读月、书香进社区、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营造社区学科学、用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的社会氛围。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取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面向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州科协、妇联,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环保局、卫生局、文明办、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委、社科联)
--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电子宣传屏、楼宇电视等新型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州科协、妇联,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文明办、总工会、团委、社科联)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州科协、妇联,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环保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委、社科联)
(六)继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主要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根据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具体措施:
--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科学素质。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把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作为重点。在职教师培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州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积极推动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活动。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发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条件建设示范工程、促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及其人才培养、促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一流科普资源进校园等项目,推动中小学科学课程改革不断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与项目培训,提升科学教师的能力水平。(州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农科所)
--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适宜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重视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编写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制作。(州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委宣传部,州经贸委、科技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环保厅、卫生局、财政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增强行政院校、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各类院校、科技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州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经贸委、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农科所)
(七)继续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州科协、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民宗委、经贸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主要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资源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自治州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脉搏,适应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州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服务的社会化进程。
具体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开发资助、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一批贴近实际、适应需求、可读性强的优秀图书、挂图、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配送服务工作。针对基层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开发多媒体培训课件。(州科协、科技局,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民宗委、经贸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 团委、妇联、社科联)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各族公众对自治州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创新成果的关注度与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州科协、科技局、教育局、民宗委、经贸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展品在各地和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学校、农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州科协、科技局,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民宗委、经贸委、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建立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以数字科技馆、科普网、兴农网、气象港等优秀科普网站为平台,建设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搭建跨行业、跨领域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以分散存储、集中服务为资源共享形式,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州科协、科技局、教育局、民宗委、经贸委、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八)继续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州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文明办、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文化局、广电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农科所。
主要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具体措施:
--营造科技宣传的舆论氛围。落实中宣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围绕自治区、自治州科技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展示科技事业重大进展和发展成就,宣传科技创新在推动自治区科学发展和变化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典型,宣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为自治州科学跨越、走在前列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州委宣传部、组织部,州文明办、文化局、广电局、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加强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建设科技专栏,形成科技宣传的强大舆论声势。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推动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等科普产品在农牧区和贫困地区的发行、使用工作。发挥科技宣传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科技宣传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州和各县媒体开展科技宣传,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作用,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科学素质的教育力度。(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文化局、广电局,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气象局)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集中学习培训,增强其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业务能力和工作主动性与责任感。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局、广电局、科技局、农科所、社科联、科协)
提高科技节目制作传播质量,增强针对性和趣味性,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培育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车载楼宇电子宣传屏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增强科技传播效果;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自治州主要新闻媒体开辟科技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定期进行科技宣传报道。各县新闻媒体参照自治州媒体做法,开设专题、专栏或专版,加大科技宣传报道力度。(州委宣传部、组织部,州文明办、文化局、广电局、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九)继续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部门:州科协、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
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主要任务:
--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整体布局。
--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具体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地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州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科协)
--积极发展科技馆。按照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要求,对不具备展教功能或不能充分发挥科普作用的科技馆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积极推动科技馆在全州的合理布局,有条件的县市发展主题、专题及其他具有特色的科技馆。创新理念,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增强科技馆的教育功能,提升各级各类科技馆的重复参观率。加强对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开展科技馆评级和绩效评价。(州科协、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
--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发展自治州和县市级科普基地,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引导和发挥行业科普基地(场馆)作用,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纳入自治州整体布局。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总数达到8个左右,州级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总数达到16个左右。进一步推动中央驻州和自治州县级以上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陈列室、展览室、标本馆、中试基地等面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推动青少年宫、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动植物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州科协、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依托现有社会设施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推动全州所有的县市(区)均建有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8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不断拓展科普服务能力;科普画廊(宣传栏)覆盖85%的社区和行政村,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0次以上。科普大篷车扩大服务范围,促进展品展项更新,增强为基层群众的服务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青少年宫、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州科协、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州科技局、科协、人事局。
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州教育局、民宗委、经贸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主要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与科学发展和公民提升科学素质需求相适应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具体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发挥农广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类涉农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基层科普宣传员队伍,向各族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实施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工程,加大对农牧业科研骨干、农牧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优秀生产经营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边远贫困地区科普人才建设,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科普人才特别是民汉“双语”科普人才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州科技局、科协、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州教育局、民宗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气象局、农科所、团委、妇联、社科联)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各类院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学校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州科技局、科协、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民宗委、经贸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社科院、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州科技局、科协、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安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州教育局、科技局、科协、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学院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中,注重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州科技局、科协、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州民宗委、经贸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开展高端和专门科普人才培养。开展科普专门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州科技局、科协、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州民宗委、经贸委、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州发改委、民宗委、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安监局、气象局、文明办、农科所,总工会、团委、妇联、社科联、科协。
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具体措施:
--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自治州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采取多种措施,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州内外进修交流、实践锻炼等,培养适应州内科技馆、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落实国家对专职科普工作者相关评价标准,出台激励措施,提升专职科普队伍的教育传播和普及服务能力。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机制,提高科普人员和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中所占的比重。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科技局牵头,各责任单位参与)
--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在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自治州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推动自治州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工程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及其它各类项目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的有效工作机,推动科研与科普的紧密结合。推动承担自治州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表率(科技局牵头,各责任单位参与)。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依据自治州和各县市经济发展与财力增长情况,不断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促进科技场馆的建设发展。落实捐赠公益性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贯彻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优势科普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科技局牵头,各责任单位参与)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研究建立《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监测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全州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科普工作发展提供监测评估依据。探索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科技局牵头,各责任单位参与)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在全州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调整和充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部署、检查监督、评估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将相关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各专项任务牵头和协助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本方案所明确的11项重点工作任务,均应建立专项协调工作机制。承担各项重点任务的第一牵头单位担任该项工作协调工作小组组长,协助牵头单位担任副组长,责任单位担任协调小组成员,共同编制该项任务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策划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发展。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组织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纳入重点工作检查监督范围。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实施方案。要继续健全和完善所辖行政区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机制和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自治州及各县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会议制度、文件制度、督查制度、评估奖励等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沟通服务和协调推进工作,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自治州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稳步推进和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地方条例、文件和规定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措施规定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州公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自治州和县市人民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自治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科学素质纲要》组织实施任务,按照现行预算管理规定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纳州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1年,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制定本地“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中11项重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十二五”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动员、宣传和督查工作。
--深入实施。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州公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开展全州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分析活动,研究制定“十三五”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