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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86号――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86号)


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批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

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524-90)。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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