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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11]2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1〕2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组织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海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鸣达 副市长
副组长:欧阳思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会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欧阳经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潘能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锡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凤珍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剑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彭在清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廷中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协调、监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潘能辉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部署;具体组织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的前期准备及实施工作;联系自治区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际金融组织及协调有关事宜。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市政府备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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