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1]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快推进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加快推进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实施方案
新型工业化是科学跨越的第一推动力,也是加快实现“三个走在前列”目标最根本、最关键的举措。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实施‘工业强州’战略,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抢占行业和市场的制高点,做大做强非石油工业,加快构建具有巴州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从战略层面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为切实抓好这一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实现新型工业化走在南疆前列的目标,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快新型工业化的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企业发展“513”计划,做大做强六大产业,加快建设八大基地,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园区建设、企业服务、节能降耗、“两化融合”等重点工作,努力化解铁路运力紧张、企业融资困难、工业电价偏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四大难题,推动工业经济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工业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十二五”末,工业增加值突破600亿元,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突破1817亿元,年均增长20%。
--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初具规模。“十二五”末,形成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石油天然气化工业、优势矿产加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现代能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优势产业,力争实现增加值970亿元。建成全国重要的油气生产基地、新疆重要的天然气精细化工生产基地、新疆最大的铁精粉生产基地、南疆最大的钢铁生产基地、世界最大的硫酸钾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差别化纤维生产基地、全疆电网的重要通道和绿色能源基地,打造新疆重要的石油装备和技术服务基地。
--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深入实施。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5家销售收入过百亿元、10家销售收入过50亿元、20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100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骨干企业。实现3家企业上市,培育50家产值上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园区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力争“十二五”末,工业园区实现销售收入1400亿元,年均增长30%,建成产值过500亿元的园区1个、100亿元至300亿元的园区3个。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到“十二五”末,原有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下降,新上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节能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基本实现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下。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十二五”末,全州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自治区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5个、产学研联合开发示范基地10个,企业技术研发力量得到加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
--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稳步推进。力争“十二五”末,全州列入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达到15家;企业生产过程、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逐年提高,企业资源计划(erp)软件、集散控制系统(dcs)技术、办公自动化(oa)、客户关系管理(crm)在自治州重点企业中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业务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主要措施及任务分解
(一)大力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1、做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围绕“513”企业发展计划,认真梳理“十二五”期间产值过100亿和50亿元的企业以及较成熟的拟上市企业,确定重点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项目争取、协调服务、上市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发改委、财政局、招商局、金融办、上市办,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坚持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升农产品基地建设水平。创新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延伸番茄、辣椒、葡萄、杏、香梨、红枣、棉花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
(责任部门:州农业局、乡企局,配合部门:州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招商局、林业局、供销社、质监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
3、扶持中小企业做优做强。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家工信部《“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26号)等政策精神,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银监局)
(2)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要求,州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工业园区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州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3)引导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服务。利用大企业大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中小企业从事铁矿、钾盐、石油天然气、煤炭、方解石、红柱石等矿产的尾矿开发及综合利用,参与番茄、辣椒、葡萄、杏、香梨、红枣深加工,纵向拉长产业链,横向发展配套服务,在大企业周围形成上游产业企业和下游产业企业,努力打造以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为特点的具有巴州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
(责任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州招商局、企业服务办)
(4)做好中小企业减负工作。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决查处面向中小企业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纠风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乡企局,州总工会)
(5)优化机构设置,强化州企业服务办服务中小企业职能。
(责任部门:州编办,配合部门:州人事局、经贸委)
(二)深入推进优势资源转换战略
4、优化工业区域布局。指导县市在新型工业化建设中,突出特色,突出重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发展格局,避免产业雷同和重复建设。库尉轮地区:重点发展石油天然气化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现代能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建材工业。焉耆盆地: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钢铁、建材、水电等产业。且若:点
发展优势矿产加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5、优先发展六大产业。
(1)石油天然气化工业:继续支持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大油气勘探投入,确保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产量按公司“十二五”规划稳步增长。做好石油、天然气留用转化工作,重点抓好美克化工二期10万吨/年1,4-丁二醇项目、东辰公司10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巴州宜化40万吨合成气氨70万吨尿素6万吨聚甲醛4万吨季戊四醇项目、毕氏集团100万吨聚氯乙烯80万吨烧碱项目、巴州天源石化150万吨重油改质项目建设。
(2)优势矿产加工业:重点支持新兴铸管300万吨特钢项目、金特钢铁200万吨炼钢项目、西姆莱斯特钢项目、若羌炼钢项目、巴州湘北森隆10万吨铜+6万吨铅锌综合冶炼加工项目、新沛公司45万吨金属硅项目、国投罗钾二期170万吨/年钾肥项目、和硕中石矿业200万吨方解石超微细粉生产环保纸项目、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一期600吨/日×2浮法玻璃项目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全州铁精粉产量达2000万吨以上,钢铁产量突破700万吨,形成300万吨钾肥生产能力。
(3)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支持新疆富丽达20万吨/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工程二期10万吨项目、博湖苇业300吨/日漂白苇浆项目、若羌楼兰果业5万吨红枣加工工业园区项目投产增效。
(4)现代能源产业:重点支持国电柳树沟水电站项目、国电库尔勒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华能轮台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华能塔什店火电四期项目、尉犁-若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大唐若羌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大山口二级水电站项目、新疆巴州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小山口水电站项目建设;支持和静、焉耆、和硕、轮台、若羌、且末等县市建设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
(5)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红帆生物、海瑞盛股份、冠农股份、晨光色素、大德恒、羌都枣业等特色农副产品有效成分提取项目,做好新疆宝安新能源矿业红柱石工业陶瓷项目服务工作。同时,抓住对口援疆机遇,吸引高科技企业来巴州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6)现代服务业:抓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优化物流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构建与工业化相配套、与城镇化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相关惠民政策,抓好流通领域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深入贯彻自治区、自治州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工作部署,做好市场运行的监测调控工作;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企业管理信息化步伐,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配合部门:州经贸委、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招商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州电力公司)
6、坚持油地共同发展。创新油地合作模式,强化产业关联,建立产业联盟,共同推动石油石化及其下游产品的开发。
(责任部门:州委经济办,配合部门:州发改委、经贸委、招商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
7、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坚持招大、引强、选优,围绕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增强招商引资产业导向性和项目选择性,强化产业招商、项目招商、以商招商、会展招商,突出龙头带动、市场带动、配套带动、技术带动,用好亚欧博览会、西洽会、西博会、厦投会等招商平台,有针对性地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
(2)坚持招商引资与服务企业并重,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招商引资履约率考核,增强招商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抓好已签约重大招商项目跟踪落实,确保项目持续引进、企业持续发展。力争“十二五”,引入1家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3家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
(3)坚持招商引资立足区域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库尉轮地区侧重沿石油天然气下游加工产业链和配套服务业引入企业和项目,努力争当南疆石油化工产业带的排头兵,同时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能源产业、建材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大企业、大项目。焉耆盆地围绕优势资源转换,大力引进钢铁、建材、绿色能源、特色农产品、特色旅游等企业和项目,引入包装策划企业,积极宣传推广焉耆盆地葡萄酒文化。且若地区围绕“矿业强县、枣业富民”,侧重引入矿产开发、特色农产品开发的企业和项目。
(责任部门:州招商局,配合部门:州金融办、监察局、经贸委、统计局、上市办)
8、深化产业援疆工作。促进河北、巴州两地经贸合作,开辟援疆优势产业项目绿色审批通道,主动承接京、津、冀及环渤海经济圈产业转移,促成一批产业合作项目。各县市要认真考察河北对口地市的经济结构,因地制宜,大力引入对口地州市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来巴州投资兴业。借助河北省地理优势,畅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内地营销渠道,逐步建立立足华北、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发改委、招商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州受援办)
(三)创新工业园区建设
9、推进园区统筹规划。按照“项目集中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成建设”的思路,合理划分园区功能定位,逐步形成以国家级开发区为核心、自治区级园区为骨干、其他特色园区为基础的多层次园区体系。完善若羌、且末、博湖、和硕、焉耆工业园区规划,明确主导产业,突出园区特色,健全园区管理、服务机制,改善投资软环境。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功能各异的“园中园”,按照“一园一业”的发展理念,引导各工业园区有针对性地招大引强,围绕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整合相关中小企业,建设专业化的“园中园”,增强园区集聚效应。
(责任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州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招商局)
10、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改善园区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认真落实“七通一平”,为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建设资金投入。
(责任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州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
11、大力发展园区物流业。
(1)推动园区铁路专用线和危化品专用线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实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静资源铁路、轮台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或投运。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配合部门:州经贸委、交通局,库尔勒市、轮台县、和静县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支持各工业园区整合升级现有物流企业,普及crm客服系统,提高物流平台的信息化水平。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配合部门:州经贸委)
12、完善园区考核体系。细化自治州工业园区考核办法,兼顾软、硬环境建设,重点考核工业增加值、单位面积产出率、招商引资额、科技创新、节能降耗、万元增加值水耗等指标,对名列前茅者给予一定经济奖励,逐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责任部门:州统计局,配合部门:州经贸委、建设局、监察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13、积极培育“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加大“两化”融合项目争取力度,发挥示范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自治州重点企业与信息化服务企业合作,用信息化统筹生产各环节;借助信息化手段支持现有物流企业改造升级,支持物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业务。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信息办、科技局)
(五)破解工业经济发展“短板”
14、多途径缓解铁路运输紧张问题
(1)鼓励企业在内地拓展销售网络、建设仓储设施,引导企业采用错峰运输或公路运输,缓解铁路运输压力;加大协调力度,争取乌铁局、自治区经信委给予更多铁路运力支持,尽可能满足重点企业和项目铁路货运需求。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企业服务办)
(2)抓好重大铁路项目协调和推进工作,力促“十二五”期间新青铁路开工建设、南疆铁路二线建成通车。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配合部门:州项目办)
(3)推动公路运输网络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国省道干线安全畅通工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工程、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示范工程等民生工程,继续改善路况及服务设施,逐步降低公路运输成本,分流铁路运输压力。
(责任部门:州交通局,配合部门:州发改委)
15、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做好上市工作。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十二五”末3家企业挂牌上市,5家企业完成辅导验收,8家企业完成股改,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交易所挂牌等形式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责任部门:州上市办,配合部门:州经贸委、金融办)
(2)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地方商业银行融资平台作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扩大贷款规模。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担保难”问题,积极引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落户我州。抓好诚信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部门:州金融办,配合部门:州经贸委、财政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银监局)
(3)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矛盾。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项目办)
(4)促进银企合作,扩大贷款规模。协调金融主管部门及各商业银行,认真落实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六项政策措施,完善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机构及流程,稳步做大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保证每年银企对接会履约率不低于90%。支持各商业银行向自治区上级行争取授信额度和信贷规模,扩大州级商业银行信贷审核权限;完善对各商业银行微小企业信贷业务考核体系,严格兑现考核结果。
(责任部门:州金融办,配合部门:州经贸委、人行巴州中心支行、银监局、企业服务办,各商业银行)
(5)引导中小企业采用多种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如:采用企业集合票据、商品融资、短期融资券、仓单质押等方式融资。
(责任部门:人行巴州中心支行,配合部门:州经贸委、银监局、上市办、企业服务办)
16、降低工业用电成本。推动电源及电网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园区和企业发展自备电源或直供电,稳定电力供应。争取在“十二五”期间逐步降低工业电价,实现与全疆大电网同网同价。
(责任部门:州发改委,配合部门:州经贸委、电力公司)
(六)提高工业经济运行协调水平
17、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
(1)继续坚持工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建立自治州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统计局)
(2)加大企业生产信息采集力度,及时调整全州规模以上企业名录,防止漏报,统一统计口径,提高工业数据准确性。
(责任部门:州统计局,配合部门:州经贸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8、加强经济运行协调服务。做好水、煤、电、油、运、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工作,鼓励产品有销路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发挥最大效益。抓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企业提能达产。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企业服务办,州煤炭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州电力公司)
(七)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19、认真贯彻工业领域节能目标和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做好节能审计、节能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指导重点用能大户提高节能降耗水平,重点污染物排放大户开展治污达标排放;加大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的项目衔接力度,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资金支持;大力推广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继续做好工业领域治污减排工作,开展企业中水回用,逐年提高企业水资源利用率。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发改委、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八)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科技兴工”战略
20、增强工业企业品牌意识,建立有效可行的奖励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域内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新疆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提高我州工业产品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力争“十二五”期间,巴州知名商标每年增加10件,新疆著名商标每年增加2件,中国驰名商标每年增加1件,到2015年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5个。
(责任部门:州工商局,配合部门:州财政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21、认真落实科技进步责任制,引导并鼓励工业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建立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中心或机构,推动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责任部门:州科技局,配合部门:州经贸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2、加大工业领域技术工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我州职业教育与企业用工的契合度,扶持并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办学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的人力资源市场。
(责任部门:州劳动局,配合部门:州教育局)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
23、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新党发〔2011〕1号)精神,尽快成立自治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整体合力。
(责任部门:州经贸委,配合部门:州发改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国资委、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招商局、科技局、金融办、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银监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
24、完善经济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机制。统一州直经济口单位考核标准,将新型工业化纳入各县市、工业园区经济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新型工业化工作在考核中的权重,同时加大对服务企业和机关作风的考核力度。
(责任部门:州委经济办,配合部门:州监察局、效能办、统计局)
25、制定全州中小企业财政扶持资金考核及使用办法,突出跟踪问效,确保扶持资金的效用最大化。
(责任部门:州财政局,配合部门:州经贸委)
26、加强外部监督,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增加政风行风评议企业联系点的数量,开辟企业投诉热线电话,多听取重点企业及企业家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效能考核细则,对年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挂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认真受理企业及群众投诉,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合法利益、影响企业生产的违法违纪行为,持续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责任部门:州监察局,配合部门:州效能办,各相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各工业园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本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制定本县市、工业园区、本部门“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细化到年,责任落实到人,与本方案形成完整的框架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各工业园区、各部门的实施方案应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州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