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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简美妍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2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简美妍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21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21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星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简美妍,于2011年12月12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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