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简美妍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21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21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星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简美妍,于2011年12月12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