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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斯特劳斯乐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1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斯特劳斯乐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19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209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与上海音乐厅共同邀请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斯特劳斯乐团一行35人,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2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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