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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西天鹅蓄电池公司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梧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梧政办发[2011]1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西天鹅蓄电池公司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天鹅蓄电池公司易地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广西天鹅蓄电池公司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彭健铭  副市长

副组长:刘 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健勇  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徐文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曹垂龙  市科技局局长

李旭长  市工信委主任

刘 廷  市财政局局长

蓝明月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福安  市环保局局长

韦 俊  市住建委主任

苏建中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一戈  市商务局局长

邵 兵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赖 群  市招商局局长

谭晓刚  梧州供电局局长

孔令文  苍梧县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广西天鹅蓄电池公司易地搬迁工作,研究制定加快该公司易地搬迁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搬迁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电话:2665782),办公室主任由曾健勇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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