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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通[2011]1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1〕11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鉴于我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工作职责因工作需要进行了调整,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翟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常文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兴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员:陆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沈青(市物价局机关党委书记)

朱志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雄伟(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光庆(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姚俊(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肖昂(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孙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

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唐兴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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