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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明电[201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1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今年以来,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转方式、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到11月底,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19.3亿元,增长25.9%。但是从12月份情况看,收入下滑明显,截至到12月20日,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38.2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12月份收入仅完成19亿元,比上年下降52.9%,大部分区市当月收入出现负增长。市委全委会确定今年全市收入增长目标为25%左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对做好全年财政收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目前,部分区市收入增长情况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各区市、各征收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日程,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全年收入增长目标。
二、明确目标,确保财政收入实现较好增长
各区市、各征收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将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收入增幅较低的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追赶进度,想方设法在月底前把收入抓上去,坚决不拖全市后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市要力争多增收,为确保完成全市收入增长目标多做贡献。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各区市、各征收部门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征管措施。要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种,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要加大契税、非税收入收缴力度,扎实推进增加财政收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科学分析增收因素,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实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市收入增长目标。
为完成全市财政收入任务,现将全年收入目标下达到各区市和各征收部门(收入目标附后),并作为指令性任务,必须确保完成;对完不成任务的,要向市政府作出说明,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市政府将对各区市确保完成全年收入增长目标的各项措施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
1.2011年各区市收入目标任务表
2.2011年各征收部门收入目标任务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各区市收入目标任务表

单位:亿元

区 市

全年任务

 即墨市

36.1

 胶州市

34.3

 胶南市

37.6

 平度市

27.1

 莱西市

23.2

 市南区

33.4

 市北区

18.8

 四方区

10.8

 李沧区

12.8

 崂山区

39.2

 开发区

41.8

 城阳区

29.2

 保税区

2.9

 高新区

3.5



附件2:
2011年各征收部门收入目标任务表

征收部门

全年任务(亿元)

增幅%

一、国税部门

103.9

16.0

二、地税部门

363.6

 

地方各项收入(不含耕契两税)

307.6

30.0

耕契两税

56

-6.7

三、财政部门

98.5

42.3

合计

566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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