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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颁发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4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王国生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18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8号),省政府对我省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进行了专项清理。2011年11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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