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学习贯彻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有关信息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文字号】 渝府法制发[2011]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学习贯彻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有关信息的通知
(渝府法制发﹝201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有关单位法制机构:

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以民主法治建设为主题,紧扣近年来重庆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探索实践,把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创新实践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民主法治建设15项重大举措,领全国各省市之先,表明了市委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态度,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是重大的机遇。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有关单位法制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为加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重庆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及时反映各法制机构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将在《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和“重庆市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开设专栏,刊载有关单位学习贯彻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信息,并选择部分优秀信息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请各单位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当前工作和明年工作思路紧密结合,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有关信息请上报到市政府法制办信息报送系统。

联系人:温中辉 电话:60390716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