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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35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办发〔2011〕35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正其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先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涛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敬奇市综治办副主任

刘永全市编办副主任

刘春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

詹成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大卫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 燕市教委副主任

乔 墩市交委副主任

唐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明辉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国全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陈 泯市市政委巡视员

傅仲学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云生市民宗委副主任

罗 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许光洪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吴继生市高法院副院长

陈胜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 密团市委副书记

姜 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弓 卡市妇联纪检组长

周 鸣市残联副理事长

江 波成铁重庆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长助理何炜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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