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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1]1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151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推动“十二五”期间创建全国无障碍先进城市工作,促进我市城市无障碍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温雪琼 副市长

副组长:

刘莹 市残联理事长

白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成员:

廖家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成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永新 市交通局副局长

金丽丹 市旅游局副局长

彭良民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田  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杨利峰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林守义 市老龄委副主任

高振明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黄东兴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制定城市无障碍建设实施方案和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黄东兴(兼)、高振明 (兼)。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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