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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鹏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干任[2011]1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鹏任职的通知
(吉政干任〔2011〕137号)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省政府2011年12月23日决定,任命张鹏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 (试用期一年)。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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