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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物价局关于汉沽管理区民用天然气临时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唐山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汉沽管理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唐山市汉沽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定价的申请”收悉。经召开用户座谈会等相关程序,决定你区民用天然气临时价格为每立方米2.80元,从供气之日起执行。待管道天然气接通后再核定正式价格。
此复。

唐山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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