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公园:
为全面做好我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2.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发〔2011〕23号)的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特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进一步促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的全面实现,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目标管理长效机制,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我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依据
依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考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蒙敬杭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宋建春、叶果、刘初汉、周兴宋、吴学龙、田学根、王艳斌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办,具体负责年度考核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负责对考核组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各考核组考核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负责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的解释。
为突出年度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公平,局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办公室组成六个考核组,具体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考核组工作人员分别从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临时抽调具有一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局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共30人组成。其主要职责: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和局安监办具体指导下开展对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评中严格按照《深圳市城管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考核,负责对每个单位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和考评情况的记录,负责对各单位考核情况的汇总并提交考核情况报告。
第一考核组:
组长:刘初汉
副组长:马汉
组员:陈里娥、贾跃国、莫建强、余粮、蓝江
考核材料收集整理负责人:莫建强
考核单位:局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园林与林业处、综合管理处、市容景观处、法制处、爱卫处、监察支队、监督指挥中心、城管科研所。
第二考核组
组长:王一华
副组长:黄添仁
成员:丁少江、朱毅朝、卢加伦、梁萍、吴冲
考核材料收集整理负责人:吴冲
考核单位:绿化处、野保处、灯光中心、内伶仃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公安分局、仙湖植物园、梧桐山风景区、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
第三考核组:
组长:杨春茂
副组长:曹世奎
成员:陆永华、韦韶斌、马锦标、张应康、王韬
考核材料收集整理负责人:王韬
考核单位:环卫处、东湖公园、市政环卫综合厂、下坪填埋场、城市废物处置中心、卫生处理厂、笔架山公园、银湖山公园。
第四考核组:
组长:王定跃
副组长:梁国锋
成员:刘晓荣、曹学义、张华、刘小兵、陈晓生
考核材料收集整理负责人:陈晓生
考核单位:马峦山公园、罗芳公园、围岭公园、翠竹公园、洪湖公园、儿童公园、荔枝公园、人民公园。
第五考核组:
组长:李晓斌
副组长:梁桂
成员、陈卫国、周瑞清、钟宇军、郭小燕、贺飞
考核材料收集整理负责人:郭小燕
考核单位:莲花山公园、梅林公园、梅林山公园、安托山公园、大沙河公园、羊台山公园、深圳湾公园、皇岗公园。
第六考核组:
组长:张成尧
副组长:严锦才
成员、邱金平、刘炳和、杨治中、何根毅、李云
考核材料收集整理负责人:何根毅
考核单位:塘朗山公园、园博园、中心公园、南山公园、儿童乐园、红岗公园、机关服务中心。
四、考核对象
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五、考核方式
(一)自评考核:各单位(部门)根据考核方案安排及考核内容做好自评考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应认真总结2011年度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并将述职报告及自评表于12月27日下班前报局安监办。
(二)组织考核:由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六个考核组,在各单位(部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听汇报和述职报告、看现场、查阅安全管理文件资料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全面考核。
(三)综合评定:局安监办将各单位(部门)自评和局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六、考核时间
(一)自评考核时间:2011年12月23日-2011年12月27日;
(二)组织考核时间:2011年12月29日-1月6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程参与。本次考核不仅是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内容,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尤其要组织好自评考核,按要求准备好各种考核资料,参与局考核组的成员要全程参与考核,考核期间无特殊况,不准请假。确需请假须经局领导批准。
(二)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实施。各考核组在具体考核时,必须严格依照考核程序的规定,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查。严格核对相关的指标数据,深入各单位(部门)了解情况,按规定的考核程序严格组织,认真完成各项考核内容。
(三)遵守考核纪律,客观公正评分。各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标准进行评分,考核组个人均独立评分,最后取平均分。在考核过程中,不得随意表态或许诺,非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得在被考核单位就餐,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八、其它事项
(一)考核组用车由各组协调落实。
(二)抽调参加考核工作人员上下班交通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