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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项目学校和遴选第二批项目学校的通知


【颁发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函[2011]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项目学校和遴选第二批项目学校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1]68号)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大连、宁波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精神,经与北京发那科公司及相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现将首批开展“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项目试点的职业院校名单予以公布,并同时启动第二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项目院校推荐、遴选工作。现就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重视“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校企合作项目试点、实验工作,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检查和指导,为首批试点院校顺利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提供支持。

二、各地要督促首批项目院校积极联系当地数控行业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及时总结项目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主动对省域内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培训,以扩大实验项目影响,推动数控专业的教学改革。

三、各首批项目院校要充分认识“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项目推广对于推动职业院校数控专业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优先选派专业教师参加发那科公司组织的培训,优先使用合作项目的课程和教材,保证项目执行的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第二批项目院校的推荐、遴选工作,优先推荐国家骨干示范院校参与项目申报,并为其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五、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遴选第二批职业院校。要督促项目申报院校选派专人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申报表格的填写工作,制订项目实施计划,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

联系人:董艳华、刘杰

联系电话:010-66096360

传真:010-66020434

邮箱:zcsncc@moe.edu.cn

附件:1.首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项目院校名单

2.第二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申报说明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首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项目院校名单

中等职业学校:
顺德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长兴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大连市轻工业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市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2:
第二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申报说明

一、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主要功能
“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定位于fanuc数控系统应用技术(系统连接、调试、维修及维护)的综合实习实训平台,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职业院校数控类专业学生的培养及教学新模式探索。
2.职业院校数控类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及研讨。
3.职业院校数控类专业师资培训,以及数控技能鉴定培训。
4.相关企业员工培训和企业技术服务。
5.行业调研,岗位需求分析,与当地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合作等。
二、申报条件
为做好“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项目院校遴选工作,要求申报院校达到以下申报条件:
1.国家示范或骨干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数控技术类专业为院校骨干和重点建设专业之一。
3.数控技术类专业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资格。
4.当地有规模制造业企业,院校与当地制造业企业建立了较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
三、第二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申报工作程序
1.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推荐相关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
2.各相关职业院校填写申报表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3.教育部将与签约企业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申报学校的专业设施、师资水平等进行考察。
4.考察合格后,项目备选学校要选派专业教师到签约企业培训。专业教师培训合格后,经我部批准,开始第二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学校的建设工作。
四、第二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名额分配表

省、区、直辖市

名额

北京

2

天津

2

内蒙古

1

辽宁

2

吉林

2

黑龙江

1

上海

2

浙江

2

福建

2

山东

3

河南

2

湖南

2

广东

2

广西

2

重庆

2

云南

1

小计

30


说明:以上每个省份和直辖市至少建一所。

五、第二批“fanuc数控系统应用中心”学校申报表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e mail

 

申报

说明

 

 

 

 

 

 

 

 

 

 

 

 

 

申报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

小组

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评选小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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