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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1]2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1〕2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忠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胡孝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纪建平(市环保局局长)

鲍一高(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成 员:王韶红(市发改委副主任)

牛建春(市经委副主任)

林京洪(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许 潮(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郭宜超(市委农办副主任)

程良琛(市监察局副局长)

伍南腾(市效能办副主任)

王建忠(市科技局副局长)

韩芝玲(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景臣(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金德荣(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任义文(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炳荣(市环保局副局长)

汪家升(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洪臣(市安监局副局长)

黄 菁(市农业局副局长)

冯 平(市林业局副局长)

何德金(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陈珍光(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吴翔天(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敬池(市物价局副局长)

林 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汝汀(市气象局副局长)

廖建清(福州海事局副局长)

张松寿(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陈 清(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建兴(鼓楼区政府副区长)

刘华杰(台江区政府副区长)

潘仰武(仓山区政府副区长)

金昌钦(晋安区政府副区长)

高洪霖(马尾区政府副区长)

陈存枫(福清市政府副市长)

郑子记(长乐市政府副市长)

郑学锦(闽侯县政府副县长)

孙祥光(连江县政府副县长)

李荣寿(闽清县政府副县长)

兰可明(罗源县政府副县长)

祝海辉(永泰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协调重特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纪建平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年度计划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对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促、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好水质监测、水源地巡查、水污染应急处理、污染源排查等具体工作;及时报告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协调重点流域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今后如成员单位人事发生变动,均由分管领导接任领导小组相应职务。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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