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编纂出版《中国灾害志》的通知
(民函〔2011〕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地震、台风、洪涝、干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先后经历了汶川特大地震、西南五省特大干旱、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我国的防灾减灾和救灾赈灾工作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我国历来有修史编志、存史资鉴的优良传统,以志书的形式全面系统客观记述灾害的发生、发展;整理我国历史上的救灾、赈灾、防灾、减灾等史料,尤其是详细、客观地记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保障灾区人民生活、工作,开展救灾抗灾、灾后重建、赈灾捐赠和防灾减灾方面的资料,为后代研究各类自然灾害的规律留下翔实资料,以史为鉴,十分必要,迫在眉睫。基于此,民政部决定组织编纂《中国灾害志》。
为了保证《中国灾害志》的编纂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中国灾害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学者、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强有力的编写班子,本着认真负责、严谨科学的态度,圆满地完成《中国灾害志》的编纂任务。
附件:《中国灾害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中国灾害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严格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全面、真实、系统记述各地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灾害基本情况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历史和现状,做到思想性、科学性、专业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意义和重要性
编纂灾害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创新灾害管理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系统工程。
编纂《中国灾害志》是传承历史文明的重大举措。尽管历史上各朝代十分重视灾荒赈济,但历代并没有留下专门的灾荒及救助的集成性著作。新中国成立以来,救灾赈灾、防灾减灾、社会捐赠等工作取得了突出成就,但目前还没有一套系统记载这些内容的专门书籍。编纂出版《中国灾害志》,客观、系统、全面记载灾害的发生、危害与社会影响,以及灾害救助、灾后重建、防灾减灾等内容,是一项传承历史文明的重大举措。
编纂《中国灾害志》可为制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灾害志具有系统化、条理化的特点,并从中总结出各类自然灾害的一般规律。可以为各级领导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在拟订防灾减灾规划、制定救灾政策、灾害应急预案以及研究和处理问题时,提供历史和现状的资料,实行正确的领导提供借鉴。
编纂《中国灾害志》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超过了三千年,其中的灾害纪录资料犹如一座宝库,取之不尽,可这些资料散见于古今众多丛书之中,欲求完整、全面的灾害史,形同大海捞针。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我国史学界、灾害学界对灾害生成及其发生规律、灾害的社会影响,以及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的深入研究,灾害相关科学和灾害历史研究也相对落后于现实的需要。《中国灾害志》由权威部门组织,按历史时代、灾害种类、地域分布进行编纂,将是我国第一部全面完整、系统整理、详尽纪录灾害及其相关内容的丛书,在史学、灾害学研究和防灾减灾工作等领域的学术价值,不可估量。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中国灾害志》编纂工作,成立《中国灾害志》总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总编委会)、《中国灾害志》专家委员会、《中国灾害志》总编纂委会办公室(下设编辑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成立省卷本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
(一)总编委会。
负责统筹规划、确定《中国灾害志》编辑指导方针,编辑结构和编辑规划,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由原部长李学举担任总编纂委员会顾问。李立国部长任总编纂委员会主任、丛书总主编,罗平飞副部长和窦玉沛副部长任总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民政部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省区卷主编任总编委会委员。
(二)专家委员会。
协调、处理丛书编纂过程中的学术问题,保障出版质量。成员由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以及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
(三)总编委会办公室。
负责落实总编纂委员会确定的编辑规划、编辑方针,协助专家委员会指导各省(市)、县(地)卷编辑办公室开展编纂工作,组织编辑培训班。办公室下设编辑部,由中国社会出版社组织专门人员具体联系、落实总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中国灾害志》编辑出版工作。
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总编辑米有录、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张卫星任办公室主任,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中国社会出版社相关负责人、救灾司副司长李保俊任副主任。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卷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民政的省(区、市)政府领导或民政厅主要领导担任本卷编纂委员会主任,民政厅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省卷本实行主编负责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主编,编辑办公室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由民政厅(局)选派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熟悉救灾工作、文字功力好的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卷本的编纂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厅(局)救灾处处长担任,另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和若干名编辑人员。
四、《中国灾害志》的出版规划
《中国灾害志》由四部分构成,共200卷。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卷:共31卷(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二)部分地(市、州、县)分卷:共158卷。
(三)断代卷:共6卷。
(四)灾种卷:共5卷。
五、组织实施
(一)2011年12月,下发通知部署《中国灾害志》省市县卷本的编纂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区卷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各地的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上报总编委会办公室编辑部(见第六条联系方式)。
(二)2012年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卷编委会向总编委会推荐本省符合入编条件的地(市、州、县)6-7个,最终入编名单由总编委会确定。入编条件:1.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发生过重特大自然灾害的;2.有地域代表性的;3.有编纂条件的。
(三)2012年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组建地(市、州、县)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
(四)2013年上半年,完成3-5卷省卷本编纂工作,下半年完成10卷省卷本的编纂工作,全年完成10卷的编辑、审稿、出版工作。
(五)2014年完成全部省卷本的编纂、出版工作。同时,上半年完成30卷地(市、州、县)卷本的编纂工作,下半年完成30卷地(市、州、县)卷本的编纂工作。
(六)2015年全年完成98卷地(市、州、县)卷本的编纂工作,完成100卷的编辑、审稿、出版工作。
(七)2016年完成58卷地(市、州、县)卷本的编辑、审稿、出版工作,12月召开编纂出版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八)编辑和出版断代卷、灾种卷。
六、联系方式
总编委会办公室下设编辑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邮编:100032
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杨春岩 010-66061704 13366558816
朱永玲 010-66076941 13501113035
传 真 010-66080560
电子邮箱 zaihaizhi@126.com
民政部救灾司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曹 榕 010-5812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