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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88号――关于换发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8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88号)


关于换发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部受理了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换证申请。经审查,以上两单位基本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予以换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分别为g1201120021、g3101160022。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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