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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谢瑞武、苟正礼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府函[2011]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谢瑞武、苟正礼分工的通知
(成府函〔2011〕13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副市长谢瑞武、苟正礼分工如下:
副市长谢瑞武协助分管农业、林业、水务、粮食、扶贫开发及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市农委(供销社)、林业园林局、水务局、粮食局等单位,协助分管市统筹委,联系市气象局。
副市长苟正礼协助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移民等工作。分管市人社局、民政局、移民办等单位。
其他市政府领导分工不变。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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