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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阳等3人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任[2011]1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阳等3人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1〕124号)


省财政厅: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李阳为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任命岳文华(女)为河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董合生为河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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